“唐自建助学金”管理办法及2012年度诸侯快讯ok1122官网获奖名单

作者:诸侯快讯ok1122官网  时间:2013年06月12日 00:00   点击数:

第一条 “唐自建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条 我校凡属通过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唐自建助学金”。

第三条 “唐自建助学金”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宣传、评审、管理、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唐自建助学金”总金额、资助范围、资助标准。

1. 唐自建助学金总金额为:189696元。

2.资助范围:诸侯快讯入口官网登录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年10名,每人每年3000元。

第五条 申请“唐自建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50%以内,各门功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 “唐自建助学金”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附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所在班级进行认真评议后,向各自所在学院推荐。

2.各学院根据班级推荐意见进行认真评选,将评选结果向全院公示后,签署意见,连同本学年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3.校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核,并将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4.每年10月份申报,11月份评审完毕。

第七条 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并查实有违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 下列情况应取消受助资格:铺张浪费,把助学金用于非学费、非生活所需的不当开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资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诸侯快讯ok1122官网获唐自建助学金名单:赵平。